选房!共100套!在榕台胞首批住房配租来了!-ag娱乐
2022-01-12 16:42:01来源:海峡青年
选房啦!1月18日!100套房源!近日,市台港澳办和市国有房产中心联合发布《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首批住房配租选房公告》
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
首批住房配租选房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71号)和《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首批住房配租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配租安排
(一)配租选房对象
首批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申请家庭53户,其中一人户32户,二人户9户,三人户12户。
(二)配租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09:00-11:30。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两岸社区交流中心。
地址:晋安区塔头路与连江北路交汇处东北角。
(三)配租选房流程
1.确定选房顺序号
由市台港澳办会同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闽江公证处抽取配租选房顺序号。2022年1月13日上午,邀请台胞住房申请家庭代表等相关人员全程监督,由闽江公证处对53户申请家庭随机抽取顺序号,即为配租选房顺序号。抽取结果在福州市台港澳办、福州市台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三天。
2.现场配租选房
申请人本人携带台湾居民居住证、福建海峡银行借记卡到场
(1)现场请台胞住房申请家庭代表监督,按照公证处确定的顺序号,依次选房。若委托他人的,应携带。
(2)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型,三人及以上户配租65平方米户型。申请人可在签订配租选房承诺书后,自主选择具体单元号,并现场确认配租选房结果。若自愿选择下靠承租较低户型档次的,现场签订承诺书,安排在该下靠户型所有申请家庭之后选房。各类承诺书、配租选房结果单详见附件1。
(3)现场叫号三次未选房视为过号,安排在该批次最后一名选房。选房工作结束前未到场的,将另行通知。参加选房后又放弃已选住房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3.交房入住
台胞住房申请人配租选房后现场签订《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在缴交租赁保证金(市场评估租金的70%×房屋建筑面积×3)、第一个月租金等费用后,即可凭借交房通知单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服务协议签订,并领取钥匙验收交房(交房入住温馨提示详见附件3)。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无违约且按时腾退房屋后,租赁保证金将无息返还承租人。
二
房源情况
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19-28层(1901-2810单元)台胞住房,共计100套,其中4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40㎡-49㎡)40套,5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50㎡-59㎡)40套,65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60㎡-69㎡)20套。
三
租金标准
经市国有房产中心委托,2022年1月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市场评估租金为28元/㎡(空调于本年度夏季前安装到位),台胞住房实行减免30%的市场化租金标准,即19.6元/㎡。若申请人符合人才标准,适用相关人才政策,由人社局认定后的次月起,按届时人才优惠政策实行优惠后的租金。
四
合同签订
1.合同起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有效期3年。
30日内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2.现场未签约的台胞住房申请人,应在合同起租期开始,逾期未办理将收回房源,取消申请资格。
五
配租选房注意事项
1.2022年1月17日09:00-16:00保利香槟国际三期小区1号楼19-28层(1901-2810单元)台胞住房共计100套房源全部打开,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看房。
应携带台湾居民居住证、福建海峡银行借记卡
2.台胞住房申请人,合理安排出行,按通知时间到配租选房地点。若申请人因故无法到场,应提前至原申请地区台港澳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并在配租当天携带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区(县)台港澳办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除特殊原因外,每个申请家庭仅限一个人(申请人或受托人)参加选房。申请人若为近期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榕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烧、咳嗽症状,或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接触者等隔离或观察期限未满等情况,应委托他人办理配租选房事宜。所有到场人员需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全程配戴口罩,主动服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可自行携带签字笔、老花镜等配租选房及合同签订时所需物品。
卡内预存5500元
4.台胞住房申请人需在配租选房前至福建海峡银行营业厅网点办理借记卡,并在,以便现场办理委托扣款手续并划扣房屋租赁保证金及第一个月房屋租金。
(基本样式)
5.本着自愿原则,台胞住房申请家庭可与同配租标准、户型的台胞住房申请家庭调换房源,可至配租现场工作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
6.如对上述配租事宜有疑问,可在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22850390、22850396。委托手续办理可咨询以下部门:鼓楼区台港澳办87540311,台江区台港澳办88300221,仓山区台港澳办87819756,晋安区台港澳办83640471,闽侯县台港澳办22982250,高新区党群工作部38200395。
六
附件
1.各类承诺书、配租选房结果单
2.福州市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租赁合同
3.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交房入住温馨提示
4.委托书
(相关附件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2年1月10日
来源:福州市台港澳办